近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槐民再初字第1号判决,撤销了原判令被告支付6.6万元的(1996)槐法民重字42号判决书,改判决本案被告宋某某支付借款及承包费等共计47万... 查看详情 >>
山东杨统河律师连续帮助某村成功请求法院改判十一个判决日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结杨统河律师代理槐荫区任家庄村委会申请再审的某银行诉该村委会借款担保案,撤销了2000年作出的由该村... 查看详情 >>
审判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被告代理人就如下问题谈几点看法。一、原告提交的“2002年7月”的“收款收据”是原被告对济南市中荣琪色桨... 查看详情 >>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李某挪用资金一案的被告人李某的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在此之前,我研究了济南市某区人民检察... 查看详情 >>